医保支付(门诊部分) | |
流 程 | 办理地点 |
1、参保居民:根据《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在我院普通门诊采用中药饮片治疗的参保居民,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2、参保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年度起付标准为:400元,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退休职工为75%。封顶线在职职工为4500元,退休职工为55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在职职工基金统筹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基金统筹报销比例为90%,常规血液透析费基金统筹报销比例为95%;居民基金统筹报销比例为65%,常规血液透析基金统筹报销比例为80%。同时享有大病补贴、医疗救助、公务员补贴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报销政策 4. 异地就医:门诊患者根据参保地要求执行联网手续,执行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比例。 以上报销政策随上级医保政策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 门诊楼1楼门诊收费窗口、门诊慢性病报销窗口或患者可用移动支付手机端操作。患者只缴纳自付部分 |
医保报销(住院部分) | |
流程 | 地点 |
1、患者确定住院治疗,出示医疗证(卡)或身份证由首诊医师负责核对患者证件,确认无误后开具住院手续,办理一站式住院联网。特殊患者需到住院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患者持相关证件在住院医保窗口办理先诊疗后付费手续。 3. 患者出院可做床旁结算,如遇特殊情况须到住院部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4. 异地就医:住院患者根据参保地要求执行联网手续,出院执行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比例。 | 住院楼1楼大厅窗口或医护端 |
医保相关服务 | |
我院开展有中医日间病房、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慢性病审批、医保政策咨询等多项惠民业务 |
发布时间:2024.05.01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自愿申请,专家评估、综合评定等程序,初步确定以下16家机构评估合格。其中,拟新增15所村卫生室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拟新增一所村卫生室为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如对所公示单位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唐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9日
监督电话:0635-6013890
拟新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梁村镇刘百户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梁村镇刘百户村 |
2 | 人和街道十里园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人和街道十里园村 |
3 | 人和街道殷庄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人和街道殷庄村 |
4 | 姜店镇鲁庄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姜店镇鲁庄村 |
5 | 姜店镇王楼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姜店镇王楼村 |
6 | 姜店镇殷楼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姜店镇殷楼村 |
7 | 三十里铺镇郭庄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郭庄村 |
8 | 三十里铺镇宜丰镇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宜丰镇村 |
9 | 三十里铺镇王架子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王架子村 |
10 | 三十里铺镇李奇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李奇村 |
11 | 三十里铺镇北王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北王村 |
12 | 三十里铺镇囤庄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囤庄村 |
13 | 三十里铺镇阚牌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阚牌村 |
14 | 三十里铺镇田牌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田牌村 |
15 | 三十里铺镇曲庄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曲庄村 |
拟新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鱼丘湖街道大赵村卫生室 | 村卫生室 | 高唐县鱼丘湖街道大赵村 |
发布时间:2023.09.25
医保支付 | |
流程 | 地点 |
职工医保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直接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缴费支付。 | 门诊收费窗口 |
医保报销 | |
流程 | 地点 |
1、患者确定住院治疗,出示医疗证(卡)由首诊医师负责核对患者证件,确认无误后开具住院通知书。 2、可病区内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入网登记,登记成功后,住院系统中病人性质改为医保或居民。 3、持住院通知书到病区住院治疗。 4、护士站应及时准确掌握各类患者的参保身份,并保管其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即将结束时,医护人员要告知住院期间大体所花的费用,以备患者筹款出院结算。 5、需出院时,可病区内直接办理出院打印结算单,也可办理完病区手续后,医疗报销窗口打印统筹结算单。 6、持住院证、统筹结算单到住院处结算,结算完毕后护士站退还医保证件(卡)。 | 医保结算大厅 |
发布时间:2024.03.26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前期按相关要求组织评估组对申报的一批医药机构开展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经评估定点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并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情况。现拟定将这2家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再次予以监督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
监督举报电话:0635-6013890
附:拟新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鱼丘湖街道后郭西村卫生室 | 诊所 | 高唐县后郭西村 |
2 | 鱼丘湖街道一街村怡园卫生室 | 诊所 | 高唐县怡园小区 |
3 | 周医堂中医诊所 | 诊所 | 高唐县阳光花园小区 |
4 | 高唐县京乐大药房有限公司 | 药店 | 高唐县南五里铺安置小区 |
高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24.04.26
一、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就诊时请保持“一医一患一诊室”,充分保护就诊患者的隐私权。
2.可通过“健康聊城”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充值。
3.医保病人就诊时请出示医保卡,如慢性病种,特殊病种的均需出示证件并告知出诊医师,以免给您后续诊疗造成麻烦。
4.医生开出相关检查、化验项目,药物后,如需使用职工医保请先到收费窗口完成缴费,再进行检查、检验和取药。
5.为保证就医快捷顺利,就诊时请注意查看墙上标识、服务流程,医院设有预检分诊台、一站式服务中心,可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如有困难请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二、就诊期间应知晓的注意事项:
1.门诊实施实名制就诊。
2.在排队、候诊等过程中,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交谈。
3.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限一患一陪同。
三、就诊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就诊期间您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知晓就诊医生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基础信息。
2.在就诊过程中拥有隐私保护权。
3.有权了解诊疗方案、参与诊疗过程决策及拒绝或终止治疗。
(二)就诊期间您需承担以下义务
1.请您提供正确的个人身份、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悖的信息,否则,医务人员无法对您进行正确的诊治,并可能致严重不良后果。
2.为保持良好的就医环境,我院全区域禁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扔瓜皮纸屑,不要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依序就诊。
3.请您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物品或代办交款手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4.请配合医生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计划,按时复诊。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请爱护医院财物,无故损坏需按价赔偿。
发布时间:2024.05.01
发布时间:2024.05.01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前期按相关要求组织评估组对申报的一批医药机构开展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经评估定点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并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情况。现拟定将这1家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再次予以监督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0635-6013890
附:拟新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至善中医综合诊所 | 诊所 | 高唐县人和西路和滨湖路交叉路口 |
高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07.19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前期按相关要求组织评估组对申报的一批医药机构开展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经评估定点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并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情况。现拟定将这2家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再次予以监督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0635-6013890
附:拟新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人和街道育才社区卫生室 | 卫生室 | 高唐县人和路中段 |
2 | 高唐县蕙清药品经营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 药店 | 高唐县仁恒颐景苑1栋9号商铺 |
高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发布时间:2024.03.01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自愿申请,专家评估、综合评定等程序,初步确定以下2家机构评估合格。其中,拟新增1家卫生室为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疗机构、拟新增1家零售药店为医保个人账户定点药店。现予以公示7天,如对所公示单位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唐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4日
监督电话:0635-6013890
附:拟新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人和街道育才社区卫生室 | 卫生室 | 高唐县人和路中段 |
2 | 高唐县蕙清药品经营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 药店 | 高唐县仁恒颐景苑1栋9号商铺 |
高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发布时间:2024.02.18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自愿申请,专家评估、综合评定等程序,初步确定以下4家机构评估合格。其中,拟新增3家诊所为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疗机构、拟新增1家零售药店为医保个人账户定点药店。现予以公示7天,如对所公示单位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唐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4日
监督电话:0635-6013890
附:拟新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地址 |
1 | 鱼丘湖街道后郭西村卫生室 | 诊所 | 高唐县后郭西村 |
2 | 鱼丘湖街道一街村怡园卫生室 | 诊所 | 高唐县怡园小区 |
3 | 周医堂中医诊所 | 诊所 | 高唐县阳光花园小区 |
4 | 高唐县京乐大药房有限公司 | 药店 | 高唐县南五里铺安置小区 |
高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发布时间: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