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1
发布时间:2023.05.16
发布时间:2024.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制作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机关服务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构编制了《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省政府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规划、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相关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高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在网上填写依程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网上下载书面填写《高唐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高唐县政府网站上填写《高唐县尹集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链接: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59/。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唐县尹集镇尹西村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611115
电子信箱:gtxyjzdzb@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203号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808
传真号码:0635-3952061
电子信箱:gt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178
电子信箱:gtfzbxzfy@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02633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附件:1.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5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清平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镇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有关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镇政府全体会议、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7.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
9.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清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清平镇北街村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91300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高唐县清平镇北街村,清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872。
3.网上申请
通过高唐县政府人民政府网站“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5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清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清平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清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清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清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清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清平镇北街村 邮政编码:25287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913001
电子邮箱:gtxqpzzf@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203号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808
传真号码:0635-3952061
电子信箱:gt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178
电子信箱:gtfzbxzfy@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02633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附件:1、清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清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3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tang.gov.cn)查阅《高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信息;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5.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tang.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高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高唐县鼓楼路时风科技楼1106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134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高唐县鼓楼路时风科技楼1106室,高唐县卫生健康局(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800。
3.网上申请
通过高唐县政府人民政府网站“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5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高唐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高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唐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路时风科技楼1106室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1345
电子信箱:gtxwsjsj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203号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夏秋)
联系电话:0635-3950808
传真号码:0635-3952061
电子信箱:gt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夏秋)
联系电话:0635-3950178
电子信箱:gtfzbxzfy@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夏秋)
联系电话:0635-3902633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附件:1.高唐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高唐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1
2024年5月15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五周年。为切实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知晓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梁村镇人民政府积极行动,开展了以“公开政府信息 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
自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梁村镇人民政府一直将其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法律武器。五年来,该镇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活动期间,梁村镇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内部,开展《条例》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准确理解、熟练运用。同时,该镇还在便民大厅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条例》知识,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
此次宣传活动的举办,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也进一步推动了梁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梁村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发布时间:2024.06.18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姜店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镇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有关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镇政府全体会议、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7.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
9.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姜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姜店镇姜店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775125
传真:0635-377512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高唐县姜店镇姜店街1号,姜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800。
3.网上申请
通过高唐县政府人民政府网站“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5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姜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姜店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高唐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姜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姜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姜店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姜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姜店镇姜店街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775125
传真:0635-3775125
电子邮箱:gtxytzdangzhengban@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3775125传真:0635-3775125,办公地址:姜店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52800
接待投诉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203号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808
传真号码:0635-3952061
电子信箱:gt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178
电子信箱:gtfzbxzfy@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02633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附件:1、高唐县姜店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高唐县姜店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4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杨屯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镇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有关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镇政府全体会议、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7.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
9.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杨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杨屯镇杨西村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718127
传真:0635-371812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高唐县杨屯镇杨西村,杨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866。
3.网上申请
通过高唐县政府人民政府网站“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5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唐县杨屯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杨屯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高唐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杨屯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杨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杨屯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杨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杨屯镇杨西村 邮政编码:25286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718127
传真:0635-3718127
电子邮箱:gtxytzdangzhengban@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3718127传真:0635-3718127,办公地址:杨屯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52800
接待投诉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203号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808
传真号码:0635-3952061
电子信箱:gt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178
电子信箱:gtfzbxzfy@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02633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附件:1、高唐县杨屯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高唐县杨屯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5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信息;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5.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tang.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固河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高唐县固河镇固河村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63111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高唐县固河镇固河村1号,高唐县固河镇人民政府(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863。
3.网上申请
通过高唐县政府人民政府网站“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gaotang.gov.cn/channel_t_275_1595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固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高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唐县固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高唐县固河镇固河村1号
邮政编码:25286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夏秋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631115
电子信箱:gtxghzliuchengbin@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203号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808
传真号码:0635-3952061
电子信箱:gt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高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50178
电子信箱:gtfzbxzfy@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高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政通路1号
邮政编码:252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3902633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附件:1.高唐县固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高唐县固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