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台工作专班的背景是什么?
李杰: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8] 191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5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问:出台工作专班的依据是什么?
李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本着尊重历史、符合事实、依法登记的原则,通过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问:出台工作专班的目的是什么?
李杰:通过积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查清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以登记发证为主线,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调查方法,基本实现农村房地统一调查规范、统一软件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档案管理,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
问:请谈一谈出台工作专班的重要举措
李杰:(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县直各有关部门和镇街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明确职责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做好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组织、信息系统建设、登记发证、建档等工作;制定和完善确权登记发证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标,落实工作队伍建设;编制经费预算,筹备项目资金、成果上报;指导镇街开展权属争议调处。财政部门要将农房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工作所需资金的拨付,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各镇街、村(居)委要指派专人负责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入户调查以及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疑难问题,要及时组织集中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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