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夏、商、周时代,高唐属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齐国西界,战国时为齐之西邑,境接赵、卫。
公元前221年,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高唐属东郡。
公元前206年,汉新置高唐县,属青州部平原郡。
220年魏朝建立,设十二州七十五国、郡,高唐属青州部清河郡。
265年(晋武帝泰始元年)高唐属新置之冀州部平原国。
317年以后,为避战乱,晋室官吏及部分地方百姓南渡,至今安徽省境江淮间,建立起侨居高唐县制,隶属侨置之南平原郡,原境高唐县废。现安徽省霍邱县西30公里处尚有名曰高唐集的村镇,即当时侨置高唐县之所在。
420年后,南北朝时,刘宋疆域北扩,占据了山东中部和东部,原高唐县境仍被北魏所据。432年(文帝元嘉九年),侨置高唐县由安徽省迁至山东省梁邹长山(即今邹平县东长山的高唐庄),属侨置冀州东平原郡。
469年(北魏皇兴三年)冀州更名齐州,高唐县属齐州侨东平原郡。556年(北齐天保七年)迁侨县治所于黄巾堌,即今济南市章丘区水寨,仍属东平原郡,到596年(隋开皇十六年)改侨高唐县为章丘县。
502年(北魏景明三年)原址复置高唐县(与侨置县制并存),属始建济州南清河郡。
556年(北齐天保七年),废南清河郡,高唐县城迁至废郡城(即今现城址)。高唐县改属济州部清河郡。
581年(隋开皇元年),高唐属冀州部清河郡。596年(隋开皇十六年)置博州,高唐改属博州。607年(隋大业三年),又改属冀州部清河郡。
627年(唐太宗贞观元年),分全国为十道,高唐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唐末属魏博节度使。
907年,五代十国开始,梁、唐、晋、汉、周相继统治中国北方,高唐县俱属河北道博州。
960年(宋太祖建隆元年),分全国为十五道,高唐属河北道博州。994年(宋淳化五年)改道为路,高唐县属河北东路博州。1078年(宋神宗元丰元年)析为23路,高唐县属河北东路博州博平郡。
1128年后黄河以北俱被金军占领,高唐为金所辖。金承宋制,在北方分19路,高唐县属山东西路博州博平郡。
元朝在全国设1个中书省和11个行省,行省下设路、府、州、县。高唐初属大名路,后属东平路。1266年(至元三年)改博州为东昌,高唐属东昌路。1270年(至元七年)于高唐县置高唐州,领三县:恩县、夏津、武城。高唐州直属中书省。
明朝改行省为布政司,废路存府、州。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高唐设置为州,统三县:恩县、夏津、武城。高唐州直属山东布政司。后改属东昌府,不领县。
清初全国设18个行省(光绪年间增至23个行省),省下设府(直隶州)、县(州)两级。高唐州属东昌府。1730年(雍正八年),高唐州升为直隶州,割济南府之禹城、平原、临邑、陵县4县属之。1734年(雍正十二年)仍改隶东昌府,所领各县回归济南府。
1912年(民国元年)改高唐州为县,属山东东临道。1928年(民国17年)废道直隶山东省府。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县机关,属中共鲁西北特委。1945年县城解放,高唐隶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南行署第二专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唐改属平原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
1950年将茌平县侯桥等11个村庄划归高唐县。
1952年撤平原省,高唐随聊城专署改属山东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
1956年3月撤销清平县后,将其旧城镇划入高唐县;同时将茌平县琉璃寺乡划归高唐县。
1958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城县全境并入高唐,
1961年10月恢复禹城县,高唐县仍辖原境。
1967年聊城专区改称地区,高唐县属山东省聊城地区行政公署。
1998年,聊城地区改为聊城市,高唐县属山东省聊城市至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