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清平境域,春秋、战国属齐国,秦属巨鹿郡,西汉属清河郡,公元二年置厝县,县城设在水城屯,曾名厝县、贝邱县、甘陵县、清河县、清阳县、清平县。隋朝大业间(605-617年)废清平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又置清平县。后唐废清平县为清平镇(址在清平镇西四十里水城屯),宋初复置镇为县割属大名府,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黄河决口,县城由水城屯迁明灵寨即现址。宋宣和七年(1125年)建城。金因之,属大名府。元属德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恩州,二年属高唐州,三年省,不久复置属东昌府。民国改属东临道。民国29年(1940年),清平县机关迁往康庄,原址改称旧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置县,属平原省。1952年平原省撤销,划属山东省聊城专区。1956年,清平县撤销,旧城区划归高唐县。1984年改建为旧城镇,后又改称清平镇。自宋元丰年间为县城起至1940年县城迁往康庄止,清平作为县城865年。
二、基本情况。清平镇位于高唐县西南部,镇域面积106.9平方公里,辖2个农村社区、11个行政村、60个自然村,人口4.6万。耕地6.8万亩,林地5.3万亩。镇党委下设6个基层党委、7个党总支、73个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8个,共有党员1686名、省市级党代表3名,县镇人大代表94名、政协委员7名。清平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公元二年置县,1956年撤县设镇,迄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历史上名人贤士辈出,唐代哲学家、思想家、音乐家吕才,元代中书左丞王懋德,现代国学大师季羡林等都是清平历史上的杰出代表,境内保留有宋代迎旭门、金代文庙、清代透龙壁等历史遗迹。清平现为全国重点镇、国家级生态镇、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镇、国家卫生乡镇、AAA国家级旅游景区、山东省生态宜居新型重点城镇、山东省旅游强乡镇、山东省木材加工特色镇、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山东省农业产业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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