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供热申请时间
新增用户应于当年的4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向供热公司提出用热申请。
二、如何缴纳采暖费
(一)现金缴费
使用现金缴费的用户,可以到青隆村镇银行、潍坊银行缴费,需提供供暖账号后六位。
(二)网银、手机银行缴费
使用银行卡缴费的用户,可以到 工行、农行、建行、农商行(原信用社)、潍坊银行缴费,根据各行提示步骤,输入供暖账号后六位,完成缴费。
(三)取暖费的缴费依据:根据收费文件聊价工字〔2008〕113号:居民取暖用热为19.5元/平方米;阁楼取暖按居民取暖用热价格2/3执行;经营、办公及其他用热为27元/平方米。
三、室温不合格如何办理退费
(一)用户出现室温不达标,可拨打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0635-3901010或0635-3908010,服务人员会在约定时限与您联系,分析不热原因,必要时约定上门检测,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进行室温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经检测客户室温不合格属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的,按照省、市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二)自供热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持采暖发票或收据、室温检测报告到,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登记、审核后符合退费标准,予以办理退费手续。
四、供热
(一)管网充水、打压
每年10月中旬开始,我公司会陆续对供热管网进行充水、打压,请广大用户及时关注所住“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相关注水通知,并按通知时间家中留人,以免漏水造成损失。
(二)集中供热时间
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120天。我公司将按照政府要求按时保质供暖。
(三)供热调试期
每年供暖前我公司均会进行供热调试,调试期间,供热负荷、温度等不稳定属于正常现象。
五、报停
(一)申请报停的条件
1、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
2、能单独控制的整单元或整栋楼
(二)报停申请的时间及期限
申请暂时停止用热的用户可在当年9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办理暖气报停,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停时效
1、已办理了报停手续的客户,携带身份证到高唐县兴明供热有限公司(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再次办理开通手续,无其他任何费用,仅需缴纳用暖年度的热费即可
2、已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不需要再重新办理,视为常年有效报停。
(四)关于产权分界点
根据《山东省用热条例》要求改造并移交后的小区,热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为:分户控制阀门或热计量表处,分户入户阀门(含阀门)或含热计量表以外的供用热设施产权归供热人,以内的供用热设施产权归用热方,供用热双方对各自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五)客户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变更
1、如果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时,可持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到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可持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到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以保持供热信息的完整性。
3、当购买二手房时,请及时拨打0635—3901010,客服热线查询所购房屋的热费缴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影响正常用热。
七、供热服务
(一)供热标准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设施抢修、维护
运行期内,工作人员接到抢修电话40分钟到达现场,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运行事故率小于1%。
接到井盖丢失、损毁或检查井设施下沉、塌陷的通知后,40分钟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2小时内完成缺失、损毁的井盖进行补装、更换。对下沉、塌陷的井盖设施24小时内修复完毕。
(三)告知服务
1、每年9月30日前,将印有供热单位名称、地址、片区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的“供热服务联系卡”张贴到用户楼前或小区公示栏。
管网充水前3天告知客户。
2、遇线路计划内停水、停电导致停热,提前一天告知用户。
3、遇计划内检修,提前2天告知用户。
4、遇突发设备故障,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在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告知用户。
5、根据谁的产权谁维护、维修的原则,家中暖气设施由用户负责。
(四)供热常识
1、暖气片漏水的应急处理措施
(1)进回水阀门以里(靠近暖气片方向的管道)漏水
排除方法:用户应立即关闭暖气片阀门,控制跑水事故的蔓延,同时,立即拨打供热公司的服务热线0635--3901010进行抢修。
(2)进回水阀门以外(靠近主管路)漏水
排除方法:用户应立即关闭入户阀门或单元阀门,同时,可先用户毛巾包裹漏水点,再用水盆,水桶器具至于下方接水等措施,控制水的蔓延,并立即拨打物业或供热公司服务电话0635--3901010,打电话时,应详细说清所在地址、联系电话及故障现象,便于维修人员能第一时间备足工具和必要的配件,及时、高效准确的完成维修作业,减少漏水、跑水对您生活带来的不便。
(3)暖气里的水为什么不能私自放?
暖气里的水是做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加有化学药剂,或成本造价高,暖气水中含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会有害身体健康。此外,供热管道里要有足够的水量保持热水的正常运行,一旦失水会导致供热系统污水或气塞,影响整个系统同的压力和流量,需要补充大量凉水,势必会影响供热温度。
(4)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
2、 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放水阀门、排气阀、移动和增大散热器;
3、 擅自转供热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4、 擅自非法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的蒸汽和热水;
5、 阻碍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对供用热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和检修;
6、 其他有损用热设施或影响供热行为;
八、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
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
夏秋季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6:00
春冬季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二)电话咨询
客服热线:0635-3901010 0635-3908010
夏秋季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6:00
春冬季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供暖期:24小时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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