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报装条件
1、在小区附近有城市热力管网且热负荷尚未达到上限,具有供热能力;
2、小区住户的采暖设备安装率已达到集中供热的技术要求;
3、小区热力站的配套用房由小区提供,且小区已具备建站条件,有合适的建站场地,不会对住户造成影响。
二、办理用热所需材料
1、用户递交用热申请(小区采暖信息表、实测面积报告、供暖系统建筑蓝图、规划平面图、用暖申请书)。
2、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的整改报告。
3、签订用电合同、提交用户采暖信息统计表。
4、签订用暖承诺书
三、办理用热流程
用户递交用热申请(小区采暖信息表、实测面积报告、供暖系统建筑蓝图、规划平面图、用暖申请书)→公司审核资料(对用户管网现场验收、面积核实测量等,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出具整改报告)→用暖户依据报告进行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新用户缴纳配套费,接入市政供热管网→签订供暖协议(签订用电合同、提交用户采暖信息统计表)
四、审批时间
每年供暖季结束至本年度9月底。
(二)用户开暖及恢复供热
1. 办理用热条件
小区入住率达到60%
2. 办理用热所需材料
提供用热户名单,提供配套费单据
3.办理用热流程
统计新建小区入住率(签订用暖承诺书,非采暖用户有效分离)→缴纳采暖费→开始供暖。
4.办结时限
小区采暖率达到60%后,缴纳采暖费,等待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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