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非寄宿生,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资助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学年500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人数的2%左右。
二、申请指南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家庭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审认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初评资助名单。
(四)公示发放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教管办、县级教育部门审定后,生活补助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资助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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