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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5-16

发布机关:

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

标题:

【学生资助】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救助实施细则、申请指南

【学生资助】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救助实施细则、申请指南
时间:2024-05-16 17:14来源: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

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救助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科教指[2019]32号)》《聊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聊学助[2019]13号)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细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严格确定发放范围。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各学段助学金管理办法确定发放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根据《山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明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职责和认定条件,全面摸清在校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在助学金评审认定上,以家庭经济困难为指导方针,以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勤奋努力为前提,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家庭经济困难(将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包括本学期2019年12月份已发放的建档立卡学生)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享受低保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或幼儿、孤儿学生或幼儿

(4)经县级及以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幼儿

(5)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

(6)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7)其他部门认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1单亲家庭且单家父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2)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此项需提供治疗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仅存复印件)。顺序依次为父母,兄妹,爷爷奶奶,其他特殊情况的予以说明。

3)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父母务农无其他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确实困难的

第二类学生均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到本村或办事处开具证明材料。具体格式如下

  xxx,系我村(办事处)人员,身份证号是     ,家庭情况因什么原因或者描述家庭情况,xxx(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与户主关系。 情况属实,请上级部门给予资助。

                                   盖章   时间  

注明如果证明信因某些原因中没有涉及孩子信息的应另外提供与孩子相关联的证件。

在助学金发放范围中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将其纳入助学金发放范围

1、党员领导干部直系亲属、村支部书记直系亲属不得纳入助学金发放范围;

2、财政供养人员的直系系属、学校教职工直系亲不得将其纳入助学金发放范围;

3、有注册公司、商铺、家庭收入较高的不得将其纳入助学金发放范围;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如果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或其他高档消费品者;

(2)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不经家长知晓擅自在外住宿的;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6)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资助流程

1.做好宣传

2.申请指南:申请材料包括: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A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第一类只提供上级部门认定证件即可,第二类需有证明材料要求以及样式见前面第二类说明)

3.评审: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三级评审小组(校级、年级、班级)。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4.公示:学校将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上报:班主任根据要求抓紧宣传落实,将学生家庭情况汇总推选,单元班汇总,级部遴选确定名单,通知这些学生将所需材料收齐。各级部在学校汇总后上传资助中心。

学校将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和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统计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学校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实施方案或细则;领导小组、三级评审小组名单;公示结果。

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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