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产(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依法治理、以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共担、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是实施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问题;要认真落“校园安全360风险点责任清单”,发现“风险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职工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职工要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7.建立教师和学生安全员制度。设立教师安全员和学生安全员。每个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为教师安全员,每个班设一名安全班长,为学生安全员,负责本办公室、教室安全检查。
8.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0.学校要经常检查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更换,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可靠。
(二)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委会负责制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安全检查的具体细则。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检查的内容与细则,每月月底前,对学校的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校产校舍维护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及班级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校园内安全隐患排除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由校委会负责填写安全检查表,学期末进行安全检查总结。
3.安全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分管教师,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责任由分管教师自负。如因检查不及时或检查力度不够造成损失,责任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4.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上报每月安全自查情况及解决安全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学校定期安全检查与隐患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检查与隐患报告制度。
1.安全隐患检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检查,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检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检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各部门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检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汇报学校相关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四)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更好的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发挥好学校领导的带头作用,特制定高新实验领导值班制度:
1.每日值班领导要24小时负责学校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做好学校各项事务的上传下达。
2.负责检查值班期间学校学校教职工的值班履职情况,并对教职工值班到位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值班巡查记录表,并按时上交办公室负责人。
3.负责在三餐、午休、晚休、早自习、晚自习时学生安全工作。
4.负责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学校公共财物安全、建筑设施安全、学生活动安全。
5.负责各部门值班人员的检查工作,如有空岗应立即落实处理。
6.学生离开教室后及时检查学校校舍、公共设施、用水用电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如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
(五)学校领导晚自习值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为加强值班领导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学校实行领导晚自习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实行24小时全天在岗值班制度,早8:00至次日8:00值班要求。
二、具体职责
1.值班领导必须全天在岗,负责全天工作。值班领导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交接班,不请假,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遇到特殊情况确需换班时必须与校长请示后方可调换,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严禁喝酒。
2.值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教育、教学、管理、安全保卫、偶发事件等日常工作实施全方位检查、监督。重点部位要反复巡查,晚自习课间要巡查。确保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防学生人身受到伤害、防校外人员私自进校园、防学生打架斗殴、防学生上下楼拥挤、防学生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触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防事故发生。
3.值班领导要做到四到位:一是早、午、晚学生就餐时间到位,二是晚自习查学生考勤、纪律、卫生、老师上课情况到位,三是学生晚睡查宿到位,四是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到位。
值班期间早、中、晚饭陪同学生在餐厅就餐,检查学生就餐纪律、秩序。
值班领导负责检查晚自习教师到岗情况,检查上晚自习学生人数,发现学生不请假离校或其他违纪现象及时处理、发现教师未到岗要及时通知安排。负责检查晚自习班级卫生。
下晚自习及晚饭到楼层疏散学生,督促安排学生按时有序下楼。负责检查巡视晚饭到晚自习、晚自习及课间学生活动情况。防止学生打架斗殴、吸烟、逃课等,做好重点部位检查。
晚间负责督查并协助公寓管理员检查学生晚睡秩序、纪律、清点学生人数,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上报校长。
4.值班领导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需请示协调有关领导的,要及时请示协调。
5.值班领导要协助上晚自习教师,组织好学生晚自习。检查上课教师、公寓管理员、门卫人员上岗情况。
6.值班领导带班期间要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晚自习课间和下晚自习到熄灯前这段时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有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7.学生上课期间,值班领导负责在校园巡视,清除不安全或影响教学秩序的因素,帮助门卫治理好门口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负责检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做好考勤工作。在走读学生离校时,负责疏散学生离校回家,保证校门口的安全。发现问题即时报告并妥善解决。
8.值班期间做好学校财产安全保卫,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9.值班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工作及值班等有关情况,以备查考。
10.值班领导10点检查完学生宿舍,在学生宿舍休息,值班期间手机不关机,做到随时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与学校、班主任、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
11.审核、批准晚自习期间学生请假离校问题,落实好班主任、家长、方可批准请假、开具出门证,家长到传达后值班领导接传达值班人员电话告知后,到班内领请假学生送到校门口家长手中,家长需在出门证上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
12.值班领导不到岗或值班时没有尽职尽责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学校有权追究值班领导的责任。
(六)教师晚自习值班管理制度
晚自习是学生用以巩固当天所学内容的最佳时段,学生自习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学习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晚自习的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安静、高效地进行晚自习,稳步提高我校的办学质量,现从我校实际出发,拟定本晚自习值班教师的要求:
1.每一层楼有一名值班教师,值班教师必须提前3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岗位。
2.值班教师做好学生点名等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学生认真上好晚自习。学生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要保证上自习人数。逐一清点学生人数,填好晚自习值班记录,如有学生缺席,应询问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值班领导。
3.晚自习期间,值班教师前两节课可以集体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第三节课指导学生上自习,不许讲课,监督学生完成当天作业,并督促学生温习当天课程、预习第二天课程。在学生遇到学习疑难问题时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对于有特殊辅导需要的学生,可以在晚自习期间给予专门的辅导。
4.维持好正常秩序,督促学生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室内学习安静,严格控制晚自习期间学生出入教室。
5.课间要管好室内室外学生纪律,保证好室内卫生。
6.值班教师如因病、因事不能值班,必须事先告知当天的值班领导,不得出现空堂。说明自己所作的安排等情况,代替值班的教师要承担值班教师的义务和责任。
7.晚自习课间,值班教师要保证学生的安全,遇到突发事情,直接向值班领导汇报。
8.晚自习结束以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室回到宿舍,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学生全部离开教室以后,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当天的晚自习登记,关好教室的门窗和灯,然后组织住校生到宿舍后,方可离校。
9.周日下午语数英老师4:00到校,负责盯下午自习(4:55-5:40)的老师到班内盯班,不负责盯下午自习的老师在办公室备课。盯下午自习职责:组织学生打扫好卫生;维持好学生纪律;保证学生安全;给学生考勤,与班主任落实好未到校学生的原因并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到所盯班级座区组织学生就餐。
10.严禁出现以下违规事项,否则严肃处理。
①打铃时未到教室②提前下课、放学③中间离开教室④私自调课。⑤没有安排好晚自习就外出开会和培训。
(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仓库、配电室、泵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的《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各种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应急方案。
2.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3.做好防汛物资、工具的储备工作,保障汛期物资供应。
4.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5.在接到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6.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7.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校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
8.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科室和个人,将给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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