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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关: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

标题: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9 15:11来源: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

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培训学习考勤制度

教师是校本培训的主导力量,要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积极为教师开展继续教育校本教研创造条件。要逐步发现和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学习考勤考核制度。

1、学期初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写好校本培训自培计划。

2、按时参加校本培训,及时在签到册上签名。统计学分时以本人签到为准给予学分。如有特殊情况要向负责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事后应补齐有关学习记录笔记。

3、参加培训要认真作好笔记,整理资料,统计学分时上交,凭资料给予学分。

4、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5、计算学分要严格按照要求计算。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校本培训学习考勤制度

为严肃校本培训的学习纪律,确保校本培训的学习时间,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培训考勤每次学习活动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培训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培训考核制度

为加强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广大教师参与培训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稳定提升,学校制定了《第一实验小学校本培训考核制度与奖惩办法》,确保我校校本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其考核成绩与奖惩办法与教师年终评估成绩挂钩,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领导

学校成立由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研训处主任参与的校本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严格要求对教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估

学校举行的教科研活动,如专题讲座、集体备课、观摩课、汇报课、专题研讨等活动,教师必须出勤,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如有迟到或无故不到者,扣除本次培训的学分,并且扣除学期考核评估分1-3

分。

三、积极参与

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教师必须做到:

1.根据省、县教育部门规定每人必须参加培训。

2.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性集中培训。

3.参加教研组组织的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有内容记载,做好考勤记录。

4.校级公开课每人每学期至少一节,并把教案交研训处。

5.校内外听课,有课后点评和总评

6.阅读教育理论等书籍,作好笔记,并写一篇读后感。

7.积极撰写论文。每人每学年必须至少有一篇校内交流及以上级别论文。

8.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9.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基本功竟赛,鼓励老教师参与其中。

四、奖励优秀

每学年结束,将评选本年度的校级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评选的依据是教师平时的学习情况,课堂教学水平以及教学中取得的荣誉与成绩,评选出教师除了物质奖励之外,年终考核评估成绩加4分。

五、教科研成果奖励

1.学科评奖:

校级2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省级及以上6分。

2.论文(案例)获奖、发表:

校级2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省级及以上7分。

3.课题、论著:

课题:县级立项2分,结题2分,获奖2分:市级及以上立项3分,结题3分,获奖3分。执笔人、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折半计分。

总之,在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去要求每一位教师,以鼓励为主,赏罚分明,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真实性与实效性。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为了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推动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的积极性,促进自身往纵深方向发展,从而有效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能力和素养,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对于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加年终评估量化分。

2、能够主动参与级及学校组织的培训之外的各种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奖励,并加年终量化分。

3、取得各级各部门颁发的教师能力方面的荣誉证书,如各级教学新秀、骨干、教学能手等等,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奖励并加年终评估量化分。

4、对于在校本培训中成果突出,学校年终给予该教师年度校本培训“突出成就奖",并加年终评估量化分。

5、教师在校本培训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对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设年终校本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并加年终评估量化分。

6、对被评选为县级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并加年终评估量化分。

二、惩罚制度

1、在校本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工资及评估量化分的处罚。

2、在学校校本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得论,做阻碍校本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工资及量化分的处罚。

3、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除扣除其考勤分之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工资和年终评估量化分等处罚。

4、没有做好校本培训工作的,如缺少计划、总结、心得、反思、笔记等,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扣除年终评估量化分。

5、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6、校本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教科研奖励制度

教科研是学校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根本保证。为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营造求索上进、科研兴教的氛围,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我校将教育科研与综合考评有机结合,特制定以下专项奖励制度。

一、课题研究类

1.课题立项

课题的选择注重三个结合,即结合学校总课题、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结合自身研究水平,强调应从教学中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出发,宣小、实。课题立项资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研究方案、开题报告。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研究方案,撰写详细的开题报告,凡取得课题立项通知书的课题负责人,可按如下方法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依次为7分、5分、3分、2分。

2.课题结题。

按课题实验计划要求,坚持学习教育理论,积极研究探索,注意积累资料,并及时拟定阶段实验总结,课题顺利结题的,可按如下方法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依次为7分、5分、3分、2分。

3.课题成果。

若课题通过成果鉴定,获教科研成果奖的按如下方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依次为7分、5分、3分、2分。

二、论文获奖、发表

凡在各级论文评选获奖,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按如下方法奖励:国、省、市、县、校级论依次为7分、5分、3分、2分。

三、公开课奖励办法

1.优秀课国、省、市、县、校级依次为7分、5分、3分、2分。

2.学校临时安排接受上级领导、专家或兄弟学校听课,每节课奖励2分。

3.课件、教案、教具等赛比照参评论文计分。

四、教学能手、名师、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凡获得教学能手、名师、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按国、省、市、县级依次为5分、4分、3分、2分。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发挥我校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中 传、帮、带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和能力为目标,选派一批品德高尚、精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高职称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在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实践中给予具体指导,培养新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德和教风,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使我校的青年教师队伍成长为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层次、高素质、富于创新精神和有发展后劲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青年教师培养指导要求

(一)思想政治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勇于进取、学风严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尊重导师,爱护学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教书育人。

(二)业务要求

1.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系统学习新课程理论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掌握教与学的基本要求,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经指导和考核,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初步掌握研究性学习和校本课程的教法要求。

2.在导师指导下随堂听课,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教案并进行二次备课。

3.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教科研项目,提高研究能力,在指导期内,至少要完成一篇有一定水平的心得体会或学术论文。

(三)培养期限

一般为一学年。若下一轮师徒同在一个年级原则上仍为师徒关系,保持一定的延续性     

三、指导教师的选聘

(一)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业务素质强。

2.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3.治学严谨,在教学、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

(二)指导教师的选聘

由研训处指定,原则上在同一个教研组。

四、指导教师的基本任务

1.每位指导教师全身心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2.根据青年教师的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3.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备课。

4.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科研项目。

五、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考核

(一)青年教师指导培养期满,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核。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档案。

(二)青年教师培养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

3.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

(三)青年教师应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

1.随堂听课笔记一学期不少于20节。

2.被指导过程的详实记录与总结

3.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的教案和备课笔记。

4.一起参与教研项目材料。

5.完成有一定水平学术论文。

(四)考核等级与结论

1.考核既重过程又重终结性结果,过程管理由教学领导小组确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表彰的依据之一。

2.徒弟发表论文或有重大科研成果,师徒二人均享受年度考核加分。

3.学期结束师徒均需提交总结或心得、听课笔记、教案,否则不得评为优秀。

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科研项目申请、评审制度

一、成立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

组长:杜英伟

副组长:杨春霞 白映雪

成员:邢桂霞 任春霞 张雯雯 白娅青 巨明月 张新丽 孙军娟

以及各学科教研组长。

二、评审委员会职责: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科研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标准:

1.课题研究价值: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2.研究基础:申报人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基础条件,包括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实验设备等。

3.研究内容:课题研究内容明确、合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4.预期成果:课题预期成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

四、评审流程:

1.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组评审,每位评审专家对所负责的课题进行独立评审。

2.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对课题进行打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3.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

五、立项公示与审批:

1.拟立项课题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研训处报学校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的课题,学校研训处下达立项通知书。

六、课题管理与考核:

1.研训处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课题按计划进行。

2.学校定期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进度、成果产出等。

3.课题研究结束后,学校组织课题结题评审,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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