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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发布机关:

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

标题:

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9 15:10来源: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二、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三、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学校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四、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六、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功能室、各类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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