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校园安全

索引号:

/2024-26719888

发布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关:

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

标题:

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校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校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1 15:59来源:高唐县第一实验中学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不松动,维护及时。

4楼房使用15 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c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7学校校舍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