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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6205272

发布日期:

2026-05-15

发布机关:

高唐县第一中学

标题:

【招生信息】高唐县第一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招生信息】高唐县第一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时间:2026-05-15 17:03来源:高唐县第一中学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根据县域内生源变化趋势,综合考虑职普协调发展和群众需求,兼顾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特色发展需求和办学能力,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继续在职业学校设置“职教高考实验班”。

2026年,确定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60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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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博雅高级中学公办计划招收的学生由聊城新博雅高级中学进行教育教学与管理,学费按照我县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取。

(二)招生范围。普通高中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普通高中优先在属地范围内招生,在满足属地需求的情况下,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

“职教高考实验班”招生范围同普通高中,如剩余招生计划,征集志愿时可面向全市招生。职业院校统一录取结束后,如剩余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省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面向省外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二、招生程序和招生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一)普通高中招收具有高唐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含“职教高考实验班”),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志愿选项为:高唐一中二中联合志愿(选择该志愿的考生需继续选择意向学校)高唐县第三中学、聊城新博雅高级中学(公办计划)、聊城新博雅高级中学“职教高考实验班”高唐县第中学高唐县第中学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高唐县第三中学聊城新博雅高级中学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均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3+4”中职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招收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志愿,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填报时间:

5月16日8:30—20日18:00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志愿,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7月98:30—1018:00,填报普通高中“职教高考实验班”征集志愿;

7月188:30—1918:00,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按照“3+4”中职本科、普通高中“职教高考实验班”、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实行平行志愿)、普通三年制中职技工实行平行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

1.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享受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统招生录取。高唐一中二中联合志愿录取时,先录满招生计划数,然后按照“尊重意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有关政策进行学校分配。一经录取,任何考生不得私自更换学校。

(1)指标生分配政策。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情况见下图。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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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长生招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持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实施特长生录取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和考试流程,在中考报名前报送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落实省级备案制度,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相应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加分结果,考试过程性材料由学校存档。

3)统一招生录取。按照公办招生计划(3800)的1:1.1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公办普通高中及聊城新博雅高级中学(公办计划)录取,其他不作限制。录取过程中,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910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各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要于7月12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中职本科按全市中考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划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

2)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内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底前报送县教育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即对被录取且按时报到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三、咨询电话

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6013858(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6013729(负责职业教育招生)、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6013937(负责民办学校监管)教育招生考试中心7107808(负责报名及考试组织实施)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3919725

四、救济途径

纪检信访60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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