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资助政策是以标准化为纲领。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接受公平教育,推进社会进步的民生工程。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急需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达到精准资助的目的,我校资助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公布如下:
一、高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SDZZ 14--2020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规范开展资助工作。
1、资助对象
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
③非建档立卡的低保家庭学生
④非建档立卡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在扶贫开发、民政、残联部门的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
3、资助额度:
按照我校所在市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
4、资助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普通高中免杂费申请表;提供建档立卡、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特困救助供养等证件复印件)
②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教育局资助中心下发的资助数据,进行审核。
③公示
④减免学杂费数据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高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SDZZ 14--2020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规范开展资助工作。
1、资助对象: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2、资助条件:
①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资助额度: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以下3档:
1档:1500元; 2档:2000元; 3档:2500元。
4、申请指南:
①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等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②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定受助名单;(班级初审——年级复审——学校评定)
③学校将评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④学校根据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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