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科普健教

索引号:

/2025-45324434

发布日期:

2025-04-23

发布机关:

高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标题:

高唐县妇幼保健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高唐县妇幼保健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时间:2025-04-23 09:33来源:高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高唐县妇幼保健院控烟制度禁烟劝阻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运行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性,自觉带头戒烟,要做到在医院所有的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对来客做到不敬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医院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内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劝阻方法:

1、标志提醒:在禁烟区设置醒目和足够多的禁烟标识,通过标志提醒吸烟者不要在禁烟区吸烟,医院工作者发现无烟区吸烟的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醒这里禁止吸烟,让他停止吸烟,并到吸烟区去吸。

2、耐心说明:耐心向吸烟者说明这是单位的制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请吸烟者理解。

3、引导对禁烟区吸烟的正确认识:主要是通过讲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和二手烟的危害,让吸烟者认识到他的行为对别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认识吸烟对自己的危害。

三、监督巡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视,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员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制止吸烟行为。

控烟巡查制度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二、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内吸烟。

三、在医院内张贴吸烟标识和指引。

四、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等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和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到吸烟区吸烟,劝阻无效时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进行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查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查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主任为本科室控烟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观察室由护士长负责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戒烟门诊的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二、掌握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技巧,指导患者戒烟并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三、吸烟者应主动戒烟。

四、发现他人吸烟要进行劝阻。

五、向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做好吸烟的危害与戒烟的益处宣传

六、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的劝导

七、积极参加医院控烟知识的培训

八、落实科室无烟环境,看到烟头主动捡拾。

戒烟门诊咨询电话:0635-7219167   7219165

咨询医生:宋圣灿

高唐县妇幼保健院戒烟门诊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二、掌握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技巧,指导患者戒烟并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三、吸烟者应主动戒烟。

四、发现他人吸烟要进行劝阻。

五、向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做好吸烟的危害

戒烟门诊:内科戒烟指导医生:宋圣灿医师

戒烟咨询电话:0635-7219167    7219165

高唐县妇幼保健院控烟、禁烟奖惩标准

控烟办公室(健康教育科)在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2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2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2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2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2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或指导(处罚20元)

9、对外来人员吸烟没有及时劝阻并告知到吸烟区者,所在科室20元/次,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1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奖励制度

1、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加以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