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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2023年02月03日
2025-05-27
高唐县卫生健康局
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纠纷处理
〔〕
有效
纠纷处理程序
纠纷由中心办公室接待处理,并填写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中心主任审批后,转承办科室落实办理。承办科室直接向当事人办理回复,并将办理结果送办公室备案。
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
电 话
地 点
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0635-3951606
办公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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