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8号);
(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四)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的通知(聊教字〔2016〕22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行政办公大楼)。
四、办理条件
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转学:本人常住本地户口本原件、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外地务工子女入学须携带:(一)监护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二)监护人具有城区的房权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二)休学:病历、三个月的相关医疗费用单据、住院清单、主治医师的建议休学证明。
(三)复学:休学期为一年(休学审批后至少10个月后才可办理复学),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持《休学复学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学校审查核准,报县教体局备案后可予以复学。
六、基本流程
(一)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籍管理员审核,合格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申请。
(二)县教体局审核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进行核办完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高唐县教体局基教科或学校学籍管理员。
(二)教体局电话咨询:0635-601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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