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和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715260044440712/2025-45600679

发布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关: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6 14:39来源: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邮编:252800;电话:0635-6013709,电子邮箱:gtxjt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责任科室,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resources/public/20250126/6795d8ba806258504b2866f5.jpg 

二是通过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403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义务教育、政策文件、财务信息、通知公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和动态调整。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76条。二是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全年更新各级各类学校信息227条,主要涵盖基本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信息公开咨询指南等方面的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resources/public/20250126/6795d8ba806258504b2866f2.png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由信息撰写人、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二是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动态新闻和重大、突发信息及时更新,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群众、引领社会正能量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权威、完整和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包括公共企事业教育领域、义务教育栏目、机构领导及机构设置、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平台等各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高唐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现有粉丝6.9万余人,2024年共发布878篇政务信息,内容涵盖高唐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及政策规范,着重发挥政民互动性,为高唐教育正能量发声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resources/public/20250126/6795d8b99f4b65d43d88c1a5.jpg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对公共企事业教育领域的11所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将栏目责任明确到责任机构,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及时做好政务公开测评和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差,仍存在主动公开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公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规范、环节要素缺失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指标,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更新信息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方便群众对公开信息的查阅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24〕3号),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教育领域等相关信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服务保障水平,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各项工作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28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唐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增进家长对学生在校日常的了解,推动学校、家长与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凝聚家校共育合力,2024年9月30日,我局在高唐县春长小学举行“养正教育”家长开放日活动。

/resources/public/20250126/6795d8b99f4b65d43d88c1a8.jpg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