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院医疗、救护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院内火灾、停电、停水、泛水、网瘫、暴力伤医伤患、地震、爆炸、食物中毒、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使医院内职工、病人或其他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或造成群死群伤的事件。
第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危害面的大小,本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事件指地震、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区域性灾害事件。
二级事件指院内火灾、爆炸、中毒等群死群伤事件,及停电、停氧气、医院感染暴发等造成重大危害或严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如须转运病人等)的事件。
三级事件指停水、停电、停氧气、医院感染暴发等造成一般性危害的事件,病人或其他人员猝死,或其他须紧急抢救等危害面较窄的突发事件。
第四条 各项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地方政府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医院组织各部门积极应对,同时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对培训项目,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和公共财产的损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李金峰任组长,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组 长:杨乐乐
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文志
成 员: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在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领导下,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指导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导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指挥、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督促落实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的要求;对应急物资的储备、使用进行监管;定期开展灾害脆弱性分析,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及时调整各类相关制度、流程及应急预案。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七条 发生任何紧急事件,任何科室、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八条 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
第九条 任何广播、电视台、报社及其它媒体机构要求采访时,应与医院社会服务部联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十条 医院全体职工均是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人员。任何人接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命令后,要求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分秒必争,赶赴现场,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
第十一条 做好指挥系统技术、通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应急队伍、人员疏导、交通工具、治安保卫、物资、资金、应急避难场所等保障。
第十二条 应急办公室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时上报院领导。
第十三条 各工作组应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写出报告,上报应急办。
第五章 应急处理培训与演练
第十四条 应急办公室定期督导各职能部门对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
第十五条 各相关责任部门应按照责任范围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覆盖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应急办公室定期督导检查。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专项预案,应急办制定年度计划,每个专项预案模拟演练每年至少1次,部门预案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演练与培训计划,并督导落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应急预案管理单位为应急办公室,每年至少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第十八条 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专项预案。
第十九条 其他未尽突发事件参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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