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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26709098

发布日期:

2023-05-04

发布机关:

高唐县民政局

标题:

2023年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及救助标准

2023年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及救助标准
时间:2023-05-04 16:20来源:高唐县民政局

一、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条件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本地户籍人口或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口。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 6 个月内,家庭 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 入低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 12 个月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 符合我县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救助标准

1急难型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的,给予1000元(含1000元)以下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

2支出型救助标准: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按照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家庭,按照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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