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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45613496

发布日期:

2025-02-21

发布机关:

高唐县民政局

标题:

2025年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及救助标准

2025年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及救助标准
时间:2025-02-21 15:26来源:高唐县民政局

一、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四个基本要件。

(一)收入型贫困家庭: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申请人;(二)配偶;(三)未成年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五)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总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

3、家庭财产的认定: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一)现金、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理财等金融资产;(二)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三)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四)开办或者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成的资产;(五)其他财产。

二、救助标准

2025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3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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