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环境
根据高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全县常住人口455193人,60岁及以上人口102499人,占比22.52%,65岁及以上人口78097人,占比17.16%,远远超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7%、65岁及以上人口13.5%的比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在持续增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占65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的1/5,约1.6万人,一些老人的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老年人的医疗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我县共有养老机构8家,共有养老床位约900张,现有院民600余人。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高唐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0635-296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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