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名称
高龄津贴
二、高龄津贴的补贴依据
《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机制推动规范发放的通知》(聊民函〔2025〕38号)》
三、补贴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满80周岁的老年人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
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
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
五、发放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亲属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高龄津贴待遇,由村(社区)对老年人的户籍、年龄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初审意见上报乡镇(街道)。
2.审核。乡镇(街道)负责申请高龄津贴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录入,凡符合高龄津贴领取条件的,要及时录入山东数字民政高龄津贴管理系统。
3.发放。乡镇(街道)要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统计审核完毕的发放名单录入《山东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按照乡镇(街道)录入名单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六、办理部门
各村(社区)、镇(街道)老龄办,县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九、咨询地点
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五楼513室
十、咨询电话
0635-2969278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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