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一、项目名称
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二、政策内容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2022年7月5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50个基点(即不超过LPR+50BP)。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 3次 。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对象范围
自然人、企业法人
五、政策申请条件
个人借款人范围。个人借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六、政策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及复印件》(样表见附件)
七、办理流程
受理(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审核(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办结(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八、经办渠道
受理地点: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7楼710室
受理时间:5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10月至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窗口咨询: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7楼710室
电话咨询:0635-6066372
九、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身份证户口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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