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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60044441275/2024-26709696

发布日期:

2024-09-13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个人创业】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个人创业】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时间:2024-09-13 14:52来源: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一、项目名称

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二、政策内容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2022年7月5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50个基点(即不超过LPR+50BP)。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 3次 。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对象范围

自然人、企业法人

五、政策申请条件

个人借款人范围。个人借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六、政策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及复印件》(样表见附件)

七、办理流程

受理(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审核(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办结(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八、经办渠道

受理地点: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7楼710室

受理时间:5月至9月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10月至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窗口咨询: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7楼710室

电话咨询:0635-6066372

九、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身份证户口本.jpg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jpg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jpg

毕业证.jpg

退伍证.jpg

人员类别.jpg

转业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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