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我县第六批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6066071
附件:2024年高唐县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六批).xlsx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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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60044441275/2025-45590707
2025-01-06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高唐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六批)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我县第六批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6066071
附件:2024年高唐县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六批).xlsx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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