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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60044441275/2021-26709385

发布日期:

2021-02-16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职业培训补贴流程

职业培训补贴流程
时间:2021-02-16 16:29来源: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内容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高唐县域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新录用“五类人员”的企业、参加项目制培训人员。

政策内容“五类人员”指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

(一)对“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对企业新招录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项目制培训。通过项目制培训,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和符合参加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条件的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的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先垫后补“的办法,个人或企业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或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考核合格后经审核拨付补贴。

申请条件

1、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人员符合政策内容规定条件;

2、培训机构依法设立、具备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内承接职业培训任务。培训机构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3、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考试过程等环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电子考勤数据真实、培训、考核组织严密,无伪造证据、隐瞒事实,无乱收费等行为;

4、参训人员按规定课时参加培训,经考核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5、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1、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五类人员向培训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身份证(或社保卡)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生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申请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信息由人社部门核查。(下同)

   2、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或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申报补贴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或税务发票)。

   3、企业(或职工个人)申领培训补贴。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培训,企业(或职工个人)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申请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申报补贴人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不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费用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可由职工个人在取得证书后按本条款规定程序申请补贴。

以上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个人申请的职业培训补贴,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个人银行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

联系电话:0635-606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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