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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26719379

发布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医院

标题:

高唐县人民医院复印病历

高唐县人民医院复印病历
时间:2024-03-26 10:04来源:高唐县人民医院

复印病案需提供的材料:

患者本人办理需提供:

1. 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

2. 患者出院发票或住院号。

3. 电子就诊卡。

代理人代办需提供: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

 【儿童病案复印需提供患儿户口页单页(必须)】

2.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必须)

3. 电子就诊卡。

4. 患者出院发票或住院号。

病案复印须知:上述材料备齐后,于出院后10个工作日到门诊7号窗口复印病案,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每张收取工本费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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