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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26697547

发布日期:

2023-01-11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

标题:

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高唐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高唐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10:55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际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是参与申报市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基础,公布为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是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基本条件。

二、出台目的

公布我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更好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高唐县文化内涵、提升我县文化影响力,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三、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此文件。

四、高唐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以及门类

高唐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4个项目,分为5个门类。其中民俗、曲艺均为1项;传统美术6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3项;传统技艺类13项。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文化和旅游局

具体联系人:王矗

咨询电话:0635-398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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