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07〕54号),我县高度重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较快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措施具体,工作到位。为做好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后,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有关贯彻意见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施行《条例》的重要环节,我县组织乡镇和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的内容;2009年9月6日至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和政府职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学习班,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使全县广大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全县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单位领导到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较好。我县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都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并派专人按时完成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定期以公开栏等形式对外公开。同时,各单位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自评。因此,这使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地完成。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由于县政府班子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使我县开展该项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并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和一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保证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投入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平台建设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三是信息公开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内容还不够充实,公开渠道还不够广,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还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还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相关文件的宣传,提高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认识,引起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的同时,积极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指导,加强与其他县的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与考核。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批、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四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将会更好、更快、更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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