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聊政机发〔2013〕16号)要求,高唐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将通知要求进行分解后下达给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并于1月下旬对该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我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县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公开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根据分工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有综合协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专机承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2年度,高唐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196条,占7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76条, 占28%。
(二)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1、县政府门户网站使用情况。“高唐政务网”(域名:www.gaotang.cn)作为高唐县人民政府的官方门户网站,其设置的“信息公开”、“市民服务”、“企业服务”专栏可查阅县、开发区、镇(街道)政府及县直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行政投诉”栏目,可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并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情况;通过“市民心声”和“问计于民”栏目,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言献策;通过标题、类目、文号、关键字等“信息检索”功能,公众可方便地查阅到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2年,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70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超百万人次,其中“高唐政务网”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156万人次。另外,“高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10条。两个网站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
2、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县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各公开单位定时将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按照信息类别分别送交两个单位,公众可在两个查阅点查阅到自己所需的资料,如遇有信息公开不全面的,由县法制办具体负责联系。
3、新闻媒体。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都通过县电视台、《高唐州报》、广播电台等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公众。2012年全县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公开政府信息45条。
4、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通过在县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和部分镇街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的LED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信息,以及各单位的办事指南、领导信息、科室职能等情况,方便群众知事办事。开发区、各镇(街道)在办公驻地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答复。2012年,全县通过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全县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信函及传真申请6件,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17件,当面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招商引资、医疗卫生等。受理的29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公开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鉴于我县尚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截至目前,全县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的规定执行,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2年全县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0号)精神中《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并明确县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县监察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紧紧围绕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统一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职工为成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道路。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全县工作的方方面面,自去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监督下,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全面和及时;二是部分镇(街道)和相关政府部门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主动的现象。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存在差异,加之部分单位人员变动较频繁,未能做到设置专岗专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不平衡,存在被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三是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相关单位不够及时,市民利用公共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的查阅率较低;四是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还不够完善。尽管设置了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市民心声”、“问计于民”等栏目,但仅限于网上交流,部门针对问题主动联系市民进行积极回复的还是少数。
2013年,我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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