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聊政机发〔2015〕6号)要求,高唐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将通知要求进行分解后下达给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并于2016年1月初对该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3件。现将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积极配合下,高唐县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公开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根据分工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有综合协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专机承办,信息公开“四有”工作机制顺利运转,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总共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15人,其中专职人员5人,兼职人员15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先后3次印发政府办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2015年,先后召开了2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7月份,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县76名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一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夯实高唐政务网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先后设立了政府文件、服务于民、企业服务、政府采购等栏目,为广大市民了解政策提供服务。2015年利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79条。二是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回应工作。高唐政务网设立市民心声栏目,对市民提出的问题和决策及时作出回应,真正实现”落地有声”。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5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政策解读稿件21篇。三是积极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设立了县长公开电话(3912345),及时答复公众质询,切实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发挥新兴传播媒介作用,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发布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2015年,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分别公开政府信息45条、198条。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高唐县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等等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包括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及办公地点等,重点做好行政审批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工作。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5年10底前,全县纳入预算管理的87家单位相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完成了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工作主要体现了两方面:一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争取2016年底前实现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逐步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二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做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并全面主动公开整改情况,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三)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五)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开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做好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拖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六)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配合省里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5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重点推进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地方政府要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七)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加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尽快全面公开本辖区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二是加大价格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八)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征地批前批后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工作,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实行阳光征收。
(九)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职业中专和各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2015年度,高唐县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9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2167条,占77.98%;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612条, 占22.02%。
(二)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1、县政府门户网站使用情况。高唐政务网设置的“高唐信息”、“部门信息”、“基层信息”专栏可查阅县、开发区、镇(街道)政府及县直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民心声”栏目,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言献策;通过标题、类目、文号、关键字等“信息检索”功能,公众可方便地查阅到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县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地设立了5个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各公开单位定时将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按照信息类别分别送交相关单位,公众可在查阅点就近查阅到自己所需的资料,如遇有信息公开不全面的,由县法制办具体负责联系。2015年,共向5个公共查阅点提供纸质文件信息386条,电子文件信息1213条。
3、新闻媒体。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都通过县电视台、《高唐州报》、广播电台、政务微博等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公众。
4、LED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和手机短信。利用县政府办公楼二楼大厅和部分镇街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的LED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信息,以及办事指南、领导信息、科室职能等情况。开发区、各镇(街道)在办公驻地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答复。协调移动运营商,免费为广大百姓发送涉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短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方便群众知事办事。2015年,采用LED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共公开信息1189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全县共受理网络公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公开了相关信息。在受理此类事项过程中,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派出专人负责答疑释惑,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对于能公开的,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对于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申请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由于本县尚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故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文件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5年全县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0号)精神中《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工作中,明确县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县监察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该项工作正常运行。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紧紧围绕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了统一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员工为成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道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工作的方方面面,自去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督促下,取得了不小进步,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全面和及时;二是部分镇(街道)和相关政府部门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主动的现象。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存在差异,加之部分单位人员变动较频繁,未能做到设置专岗专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不平衡,存在被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到位,部分公众没有了解到县里的公共查阅内容,市民利用公共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的查阅率较低;四是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还不尽完善。尽管设置了与公众互动的“市民心声”等栏目,但仅限于网上交流,部门针对问题主动联系市民进行积极回复的还是少数。
(二)今后需改进的工作。2016年,高唐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入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下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狠抓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稳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公开意识,狠抓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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