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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26698468

发布日期:

2022-05-21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简明问答解读】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简明问答解读】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2-05-21 09:44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问:《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制度创新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弘扬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唐经验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问:《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安排?

答:营商环境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部门,《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包含了19个营商环境领域的161项具体任务及落实措施,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县营转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任务推进中的堵点难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问:《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办公室牵头的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领域:强化“4012品牌效应、银行服务企业信息化、优化企业开户及退出流程、放宽新行业及新业态市场主体登记审批、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用等,不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统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提升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优化联合验收程序、推进“一站式”集成服务等,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平台支撑,推进集成服务、跨域通办,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2、县发展和改革局、供电公司、政府采购中心牵头的获得电力、招标投标领域:优化网上办电服务,推动平台数据贯通,压减接电环节、减少办电投资、减少停电时间、建设电力信用体系,大力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招标计划公开30日后发布招标公告,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推动CA数字证书互认,合同签订变更电子化,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电子档案在线共建共享等,推动招标投标智能化、电子化、规范化。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登记财产领域: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整合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图查询更便捷。

4、县税务局、财政局牵头的纳税服务、政府采购、减税降费领域: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建设线上、线下“纳税人之家”,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信息实时共享,社保缴费即时开票,让纳税更便捷、更智能、更高效;供应商可实时在线查询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进度,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降低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等,推进我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

5、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的跨境贸易领域:开展“优汇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优化出口退税办税流程,推进我县跨境贸易发展。

6、县人民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领域:支持法院成立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深化“繁简分流”制度化建设、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协同推进、简化优化重整企业股权变更流程、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强化破产管理系统运用,支持法院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电子诉讼服务、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构建府院协同联动信息数据库、电子卷宗智能化应用等,进一步优化办理破产、执行合同领域营商环境。

7、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的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增量提质金融服务供给,全面优化金融辅导,推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大力提升企业获得信贷满意度;扩大投保宣传,畅通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诉求表达渠道,保护其合法权益。

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牵头的劳动力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领域:从就业、用工保障、社保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推动劳动力市场监管更加高效;在壮大科技型企业、产业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推进包容普惠创新领域优化提升。

9、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领域: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执法效能,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化,探索实行“综合监管一件事”,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公平竞争。

10、县司法局牵头的法治保障领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各类行政强制、处罚行为,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为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法治保障。

问:《高唐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中延长执行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时限

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规定税额标准50%执行

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执行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李秀花

咨询电话:0635-395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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