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道路命名的背景?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区新建部分道路,为方便群众生活和便于管理,有效解决有路无名等问题,需对县城区部分新增道路进行命名。
二、城区道路命名的依据及原则?
命名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命名原则: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含义健康,易找好记的原则,将人文历史、传统文化、地理特征、标志性建筑等融入新的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方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三、城区道路命名的程序?
道路命名一般按照申请、受理、实地踏勘、征求意见、评审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七个程序办理。
四、城区道路牌如何辨识方向?
东西走向为蓝色底白色字,南北走向为绿色底白色字。
五、城区道路命名更名由谁审批?
民政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怎么处罚?
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丁波
联系电话:0635-296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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