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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5327032

发布日期:

2024-03-22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简明问答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简明问答解读】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时间:2024-03-22 14:23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城区道路命名的背景?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区新建部分道路,为方便群众生活和便于管理,有效解决有路无名等问题,需对县城区部分新增道路进行命名。  

二、城区道路命名的依据及原则?

命名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命名原则: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含义健康,易找好记的原则,将人文历史、传统文化、地理特征、标志性建筑等融入新的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方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三、城区道路命名的程序?

道路命名一般按照申请、受理、实地踏勘、征求意见、评审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七个程序办理。

四、城区道路牌如何辨识方向?

东西走向为蓝色底白色字,南北走向为绿色底白色字。

五、城区道路命名更名由谁审批?

民政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怎么处罚?

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丁波

联系电话:0635-296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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