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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
2021-07-16
2021-07-16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高政发〔2021〕7号
有效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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