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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698239

发布日期:

2020-12-22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关于命名高唐县第三届“高唐名师”的决定》

解读《关于命名高唐县第三届“高唐名师”的决定》
时间:2020-12-22 10:55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文件。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委省政府文件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批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的专家型教师群体,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共高唐县委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发〔2009〕58号)于2017年5月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开展了第三届“高唐名师”评选。第三届“高唐名师”人选经过三年培养发展,教育教学综合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经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第三届“高唐名师”人选进行届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刘希泉等20名同志第三届“高唐名师”。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高唐县委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发〔2009〕58号)文件相关规定出台本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公布《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高唐县第三届“高唐名师”的决定》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

第二部分为下步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

1.希望获得荣誉的同志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教师自觉增强师德修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再立新功。

2.全县广大教师要以“高唐名师”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部分为高唐县第三届“高唐名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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