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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6698261

发布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2021年高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解读《2021年高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16 15:06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为提高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发展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通过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各类服务主体,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现代化,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办发〔2019〕8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2019〕47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利用2021年下达和2020年结余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确定在全县12个镇街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面积不低于14万亩。

一是确定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为玉米、小麦作物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以玉米、小麦的耕、种、管、防、收全程化托管、多环节托管。二是确定补助标准。各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应高于60%。接受服务的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三是明确服务主体,建立高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四是补助方式,项目补助实行先服务后补助,财政资金按照服务合同实际服务量拨付补助资金,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四、实施流程

一是确定试点单位。由镇街择优推荐,选择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村实施项目;二是确定服务主体。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选择服务主体开展项目。三是监督项目实施。四是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五是及时整理档案和总结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制定试点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大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政策,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监督长效机制、制定托管的规范性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五是加强督查考核。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力量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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