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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6698263

发布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解读《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09:11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聊政发〔2021〕3号)精神,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日前,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高政字〔2021〕23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1年3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聊政发〔2021〕3号),调整73项行政权力事项。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该批调整事项进行认真研究,逐项提出衔接和承接意见。在充分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通知》(送审稿),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一)正文部分,主要是明确本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数量,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增强承接能力方面,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限时要求各县直有关部门分别制定衔接、承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附件部分,分为3个表格。

一是衔接鲁政发〔2021〕1号文件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表。取消18个行政许可事项(“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应当登记测绘项目的单位实施测绘前未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处罚”“未经批准擅自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遥感的处罚”“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国组织和个人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测绘成果的处罚”“基础测绘项目、省重点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未经专门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处罚”“编制、出版、展示或者登载未出版的地图,未加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的处罚”“广告版面超过地图图幅百分之二十或者压盖地图内容的处罚”“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测绘执业资格证书、测绘作业证件的处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核发”“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对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罚”“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罚”“对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屠宰技术人员未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运载生猪产品不符合《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拒绝为生猪饲养户提供屠宰服务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的处罚”)。将“乡村兽医登记”改为“乡村兽医备案”。

二是《调整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表》。本次下放实施的43个行政许可我县全部承接。其中“推广建筑业新技术”“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对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提示或告知义务的处罚”等33项直接下放;“对特许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行为的处罚”“对违规组织劳务人员出国的处罚”等7项委托下放;“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等3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

三是《动态调整的原已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表》。“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高速公路的许可权限”“涉路工程建设许可”,下放方式从直接下放调整为委托收件。

《通知》对取消、下放等调整实施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比如,取消县级公安部门“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即行业准入由两个部门实施,改由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一家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将申请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推送至省公安厅,公安机关据此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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