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高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8个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推进组予以调整。
调整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曙光同志任组长,王清水、刘莹、张怀恒、岳宗恩、姜建国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怀恒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了能源结构调整、成品油监管、运输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大气治理、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禁放、扬尘污染和城市面源污染防治8个工作推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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