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高唐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现就高唐县政府印发的《高唐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县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明确了思路和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经过深入调研,牵头组织起草了《高唐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老旧小区的改造范围
根据《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明确了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范围: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拟对小区进行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单位平房家属院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二)明确了改造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工作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明确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家园”。
(三)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
根据《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内容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大类。主要侧重解决基础设施缺失和老化问题,以水、电、暖、气、道路、安防、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八项内容的改造为主,以拆违拆临、公共照明、环卫、消防、绿化等为辅。
(四)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步骤
依据《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县的改造工作步骤:一是由社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摸底调查;二是各街道汇总上报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三是制定全县改造计划建立数据库;四是组织实施。
三、《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
二是强项目监管。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确保整治提升项目符合各项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对整治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三是分工明确。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拟定政策、组织实施、及监督落实等工作;指导改造后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积极组织资金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县发改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立项审批及专项债的申请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土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规划手续审批。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内存量违章、违法违规搭建行为进行查处。街道办事处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社区宣传、民意调查、制定改造计划、违章建筑拆除(配合执法局)、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等。县供电公司、水务集团、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专营设施单位明确各自职责,负责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积极申请资金、实施设施改造、接受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等。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铁塔公司等通讯专营单位明确各自职责负责摸清线路走向、制定改造计划、改造入地弱电线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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