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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40564718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8-19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高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山东行动高唐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2〕15号

有效性:

有效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高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山东行动高唐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2-08-19 00:00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扎实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山东行动高唐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爱卫会(推委会),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县爱卫会(推委会)主任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县爱卫会(推委会)下设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高唐行动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爱国卫生和健康高唐建设。

(二)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健康高唐工作计划,为爱国卫生工作、健康高唐行动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

(三)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城镇建设,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四)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知识,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五)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按照县爱卫会(推委会)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

三、组成人员

  任:刘泰东    副县长

副主任:刘昕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员:朱桂林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尹延军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赵士军    县财政局局长

        董旭海    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局长

        姚美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建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道忠    县水利局局长

        吕兴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立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春菲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王亚平    县妇联主席

        赵      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刘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志华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宝智    县卫生健康局三级调研员

        程军庆    鱼邱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初德岭    人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汇鑫街道办事处主任

        盛世明    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公司董事长

        白      双海湖风景区开发公司董事长

四、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研究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县融媒体中心和其他媒体开展优质科普节目,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把爱国卫生和健康山东行动有关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规划,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山东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网络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县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宣传和教育,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控制疾病中的作用。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做好全县中小学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督促学校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改善学校教学、生活、食堂和卫生设施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统筹现有资金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财政专项支持力度,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强化工作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指导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各镇街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拟定城镇污水处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管理,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和人行道、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和养护。

县水利局:加强城镇供水工作的监督管理。拟定城镇供水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镇供水水质管理工作,加强城市用水生产和供应的质量监督,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良土壤,培养肥力。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组织协调农药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车站的环境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协助县政府,按照有关国家管理规定搞好农村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

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厕所改造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监督管理网吧的健康运营。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承担或指导地方监管部门加强对健康山东行动、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监督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强化食品“三小”行业的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建成区的市容环境治理,拟定建成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发展战略和规章并指导实施,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执法监督检查,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监督沿街单位、门店的门前五包责任落实。

县妇联: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单位爱国卫生活动和健康山东行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倡议广大妇女积极参加两癌筛查,提高妇女健康体质,保障妇女身心健康。

县体育运动中心:指导全县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制定城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锻炼素养教育,开展运动健身知识科普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县融媒体中心: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制作健康科普作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消毒、病媒控制生物学检测评价;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控制措施,收集、分析、上报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疫情检索、致病菌(毒)检验,负责疫区调查处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反应、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协调处理;指导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设施规范设置,科学施划停车位置,完善停车标线和禁停标志,加强城区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为城区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爱卫会的文件精神,执行《山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长期发展规划。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工作;指导各镇街、单位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及卫生先进单位工作。

街道(办事处):动员组织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爱国卫生活动,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督促辖区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无人管理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公司、双海湖风景区开发公司:负责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废弃物的卫生管理和维护,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卫生旅游景区活动;积极做好景区外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景区的“控烟”工作;管理好景区内的食品卫生、公共厕所卫生和除“四害”等工作。在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会议制度

县爱卫会(推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一)全体会议。由县爱卫会(推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县爱卫会(推委会)全体成员参加。总结工作进展,布置年度重点任务,研究涉及爱国卫生工作、实施健康高唐战略、推进健康高唐行动的重大事项。会议议题、议程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报会议召集人批准。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县爱卫会(推委会)主任同意可适时召开,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爱卫会(推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县爱卫会(推委会)全部或相关成员参加。主要研究部署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及其他重要的专项工作。会议议题、议程等由县爱卫会(推委会)办公室提出,报召集会议的主任或副主任审定。会议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纪要。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县爱卫会(推委会)办公室起草,经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部门(单位)并抄报县政府。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规则,会议审议、研究议题时,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爱卫会(推委会)确定的任务,齐心协力推进全县爱国卫生、健康高唐行动各项工作。

(三)规范工作程序。需要研究重大事项,由县爱卫会(推委会)办公室请示有关副主任后,报委员会主任签批;一般事项报分管副主任签批。成员单位拟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书面报送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后,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

(四)严格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委员会办公室。

(五)加强督查督办。县爱卫会(推委会)办公室加强对会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对未按会议要求完成任务的,督促限期完成。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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