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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406105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09-29

发布机关: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1〕18号

有效性:

有效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00:00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唐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聊城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为创建对象。到2021年底,全县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全县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两委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推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组织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整治方案,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精准掌握城市管理领域问题、苗头,及时协调处置化解矛盾。(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综合执法局)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中,采用节能、节水的绿色器具、产品、材料。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社区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运营。(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房地产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三)推动社区星级绿色建筑建设。鼓励社区改造提升中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不断提升建筑品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

(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裂缝等安全隐患,明确各类窨井盖管理人,完善协调机制,确保“脚底下的安全”。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五)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加大对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上各类杂物、车辆的清理力度,设置明显标志标识。通过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破硬增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优先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问题。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入地)。完善照明设施,加强检修养护。完善坡道、护栏等设施,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齐在卫生防疫、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完善“15分钟生活圈”。(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六)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大数据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大数据中心综合执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推广展开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各有关单位制定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启动创建各项工作。建设一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以点带面,推开创建活动全面开展。2021年年底前将推进活动开展到30%的社区,2022年扩大到60%的社区。

(二)形成长效机制阶段。进行总结梳理,建立制度,进一步扩大创建成果,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居民幸福感。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关单位、街道办事处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充电桩建设等相关资金,支持绿色社区创建。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丰富应用场景。

(三)加大建设力度,高效推进建设绿色社区进程。鉴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落实县委提出的“大抓发展、崇尚实干”的工作导向,强化“躬身入局、专业务实、大抓落实”和“六个干”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创建绿色社区活动落到实处。


附件:山东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附件

山东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内 容

创建标准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

1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

2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推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3

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整治方案,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

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

4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5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

6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

7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

8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无占压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

9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10

补齐在卫生防疫、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完善“15分钟生活圈”。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1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

12

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引导居民协商确定管理模式,物业管理覆盖面不低于30%。

培育社区绿色文化

13

社区有固定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创建信息。

14

对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从业者等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15

发布了社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公约。

16

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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