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行政检查
二、受理机构
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审批机构
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受理条件
行政管理相对人
五、检查依据
《行政强制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六、检查流程
流程图(见附件)
七、检查方式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抽查。
八、检查期限
依据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限。
九、公开方式
依规定公开检查结果。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县局法规科、办公室;投诉电话:0635-12345;信函投诉:县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635-5103881;办公地址:高唐县人和西路4号;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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