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指导开发区、镇街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国家检查制度,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发区、镇街开展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开发区、镇街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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