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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