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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5963322

发布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关:

高唐县司法局

标题:

高唐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唐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8 14:32来源:高唐县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高唐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东路589号交通大厦12楼;邮编:252800;电话:0635-3956056,电子邮箱:gtxsf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唐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围绕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重点内容,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5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通过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5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行政执法、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相关政策解读、权责清单等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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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高唐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有效做到全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科室处所发布信息前需仔细审核校对,由办公室统一发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进行,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动态管理存在不足,对已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清理失效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围绕财政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信息、建议提案、执法监督等方面,协调单位相关科室,在做好审核审查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高唐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举办“政府开放”活动,倾听民意,汲取建议,回应群众关切。9月24日,县司法局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走进金兴社区开展以“法援惠民生暨法律援助开放日活动”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聚焦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居民们“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知识。同时,在现场“一对一”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细致分析,从法律角度为居民提供专业的解决思路和建议,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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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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