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高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高教体字〔2019〕52号)等文件精神,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绩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一、师德(占20%)
(一)考核主要内容
教师师德考核内容: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学期末考核相结合进行。基础分为200分,绩效工资100元,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得分取两个学期得分的平均分。
1.倡导行为加分的情形: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加20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加20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事迹突出的,加20分;
(4)遇突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加20分;
(5)其他体现优良师德师风的行为,由校考核小组调查确定。
2.禁止行为减分的情形:
(1)上课、监考期间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减2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减20分;
(3)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影、微信聊天、网上购物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减2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4)通过网络、短信、微信、QQ等平台发表有损学校声誉,不利于学校内部团结、挑拨是非言论的,每次减4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5)其他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应当给与相应处分的,由校考核小组调查确定。
3.师德一票否决警戒线,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不讲纪律,不讲团结,闹矛盾,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的;
(3)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要求家长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家长反映,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的;
(5)违反规定,有偿家教的;
(6)向校外辅导机构、托管班、兴趣辅导班介绍学生,拉生源,拿提成回扣的;
(7)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侮辱学生人格、身心言行的;
(9)工作成绩差,服务态度差,学生、家长或老师对此意见较大的;
(10)被家长上访、被新闻单位曝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绩效工资分配
师德绩效依据下面公式计算:师德绩效工资=师德考核得分/全体教师师德考核得分*全体教师绩效工资和。
二、考勤(占20%)
本项考核按月进行,满分为200分,绩效工资100元。
所有考勤均按照时风中学考勤制度执行,考勤量化以考勤机记录、各种活动会议记录和请假手续为准,凡无考勤记录且无请假手续的均以旷工计入考勤量化;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本项考勤分由考勤管理员根据考勤月汇总情况,按以下分值扣除。
病假扣4分/天,事假扣12分/天,旷工扣6分/节,迟到、早退扣2分/次。
教师每月考勤绩效工资依据下面公式计算:教师考勤绩效工资=教师考勤得分/全体教师考勤得分*全体教师人数*100元。
三、工作量(占20%)
(一)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日制中小学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1999〕46号),专任教师的周工作量以语文数学学科为基准,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结合《高唐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高教字【2016】33号)文件规定,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在标准周内的中小学教师授课时数按以下标准执行: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4节,音乐、体育、美术等其他学科每周16节。
(二)教职工工作量核算办法
1.教学人员周工作量核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
跨头课时:跨年级、跨学科,课时量增加0.1系数。
2.管理工作周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校管理人员周工作量操作标准如下:行政领导(含副校级)及其他各岗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量为:
专职行管人员工作量标准:
校级干部1,中层干部0.9,副中层干部0.8,职员0.7。
兼职行管人员工作量标准:
校级干部0.8,中层干部0.6,副中层干部0.3,职员0.2。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0.2标准课时量。
中层副职、职员的工作量由科室主任明确分工并根据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和工作记录提供:安排的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能按时完成或敷衍了事相应减0.5--1标准课时量;因管理不善受到批评的不计分。
3.教辅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
兼职理、化、生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器材室0.1课时工作量,其他学科教室0.05课时工作量。
4.第二课堂(包括周五下午第四节),根据实际上课节数计算,每节按照1/16标准工作量计入当周当月工作量核算。由级部负责统计。
5.说明
(1)多重兼职取最大工作量,不累加。
(2)考核分工:教师任课周课时由年级部统计,兼职工作量各部门依据制度统计上报,依据以上标准提供分数。
(3)担任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不够一年的根据实际时间折算。
(4)教学工作量:按折合标准课时量计算。
教辅人员工作量:按制度计算。
特殊岗位:工勤管理工作量计算。此项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5)工作量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和其他学科教学工作量超过1个标准工作量记为1个标准工作量,不足1个标准工作量按实际计算。教学工作量加其他工作量后,得教师工作量a,取全校平均工作量。教师工作量a与全校平均工作量对比,超过平均工作量的按照超过部分的一半计入工作量。教师最终工作量=全校平均工作量+超过部分的一半工作量。不超过平均工作量按照实际计算。
(6)每人得款=每人工作量*全体教职工人数*100/最终全体工作量总和。
(7)教师请假每节支付代课费10元,从请假教师最终绩效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代课教师。旷课一节,每节扣除50元。级部负责记录、统计。
(8)教师公差、公假每节代课费10元,从全体教师最终绩效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代课教师。级部负责记录、统计。
(9)工作量未尽事宜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常规(占20%)
依据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各类计划及总结(5分)
负责科室:课程教学部和教学资源部。
(1)任课教师要于开学一周内制定出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一般应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措施、教学进度(每学期的教学课时按实际教学周计算)。理化生老师同时制定本学期实验计划,实验计划应包括实验目的、实验重点、实验措施、分组和演示实验时间安排表。
(2)备课组长要制定学科教研计划。学科教研计划应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依据,结合教研组的实际,由教研组长拟订,于开学后一周内传达到本组教师。制定计划时,教研组长要认真分析上学期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学期的工作目标,确定学科教研的基本内容,按周安排集体备课、公开课等教研活动,制定学科教研工作的具体措施。
(3)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教学总结,放假前交课程教学部。每学期结束时,教研组、备课组和所有教师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系统的回顾,写出工作总结。
考核办法:每少一项扣1分。
2.教案(20分)
负责科室:各级部
教案采取定期或抽查检查,由级部检查并及时公示结果,课程教学部抽查核实。每节教案项目齐全、学科特点突出,教案课节量足,记20分,少一节扣2分,教案质量要符合教研室要求,对教案质量不符合者视情况酌情扣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教案包括理化生实验教案、语文阅读教案,且实验教案和阅读教案用口取纸明显标出。
各学科教案每周节数:教案节数与学科周课时数相同
教案最终得分=检查总得分/检查次数
3.作业(20分)
负责科室:各级部
语文每周积累不少于500字,每周随笔不少于3篇,大作文两周1次,要求批改大作文;数学每周不少于4次;英语听写每模块至少1次,作文每周1次;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周不少于1次,提倡作业布置形式多样化,作业批改方式具有创新性。批改作业要求有针对性批语,每次批语数不少于本班学生人数的20%,学生做错的题目用红色笔改在当次作业之后。
计分标准:作业采取定期检查或抽查检查,由级部检查并及时公示结果,课程教学部抽查核实。作业做到全批全改,次数足量,作业评价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业要有激励性评语;批改后要注明日期。无等级形式或没有注明日期不计分数。每次检查记20分,每缺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作业最终得分=检查总得分/检查次数
考查学科考核方法(负责科室:各级部、体卫艺科):
考查学科每学期研究型学习等作业次数不少于2次,考核学生评价档案、研究性学习、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小论文、小制作、艺体训练和活动、班级学生艺术档案、实践类等作业及实际教学效果,依据考核得分,按2:5:3的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20分、18分、16分赋分。在此基础上,每少评价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听、评课(30分)
负责科室:各级部
教师听评课记录(30分)。每学期教师听、评课不少于20节,中层及以上干部听、评课不少于30节。听、评课记录每月检查一次,由级部检查并及时公示结果,次数足量,记录翔实,评语内容充实(指导性建议和意见),每少一节减1.5分,记满为止。听、评课记录期中考试前应完成至少一半任务。教学评估前应完成所有听课任务。
5.教研活动、集备、会商会、区域教研、教学视导(30分)
负责科室:会商会由级部负责,其余由课程教学部负责。
积极参加每次活动,以教研组长或主持人提供的参加人员签名和上交课程教学部材料及课程教学部抽查记分。满分为30分,每缺一次扣1.5分(婚丧嫁娶、直系亲属因病入院、公差除外),扣完为止。
6.考试与阅卷(15分):
完成学校考试监场任务,每人每学期不低于21场(期中、期末、两次单元检测),每少一场次扣2分。阅卷期间,非公请假不能完成阅卷任务,每次扣4分。学业水平考试及县教育局安排的其他监场任务每次记2分(如果发相应补贴取消计分)。由级部负责提供各教师分数。
7.教师培训考核(20分)(教师发展部负责)
(1)微培训主讲(5分)自愿或由各部门推荐进行微培训主讲一次赋分2分,每参加一次记1分,记满为止。
(2)校本培训相关材料(5分)采取扣分制。按要求书写,项目齐全,书写工整赋分4分,每少填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填写不得分。
(3)基本功训练(5分)采取扣分制,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每少一次扣0.4分,扣完为止。
(4)远程研修培训(5分)积极参加远程研修培训,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格赋分4分,不合格不得分。全勤记4分,集中培训期间,本人生病请假、或直系亲属婚丧假不扣分,其他原因请假,每天扣1分,扣完为止。不参加不得分。
说明:
1.缺少一项材料按照此项的85%计分
2.请产假教师得分为请假前所在学科组教师的均分。
3.以上教学过程得分结束后,将全体教职工得分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分为5挡,第一档100分,第二档98分,以此类推,每档分差为2分。不能提供全部常规管理材料,最后得分与最后一档分差为2分计分。教师此项绩效得款=教师此项得分*此项教师绩效款/全体教师此项总分。
五、成绩(占20%)
考核方法:
(一)考试学科依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采用名次记分制,并与工作量挂钩。
全县第一名满分记300分(一档记300分,二档记295分,三档记290分)、第二名满分记275分(一档记275分,二档记270分,三档记265分)、第三名满分记260分(一档记260分,二档记255分,三档记250分)、第四名满分记245分(一档记245分,二档记240分,三档记235分)分、第五名及以后类推,名次差15分,三档每档之间差5分。同学科同名次2人分两档,3人及以上分三档,各占三分之一,第1档和第3档人数相同;第1档记最高分,第2档比第1档减5分,第3档记最低分。同年级同学科同名次老师按人数1:2:1比例分三挡进行计算。
1:0:1,1:1:1,1:2:1,1:3:1,2:2:2,2:3:2,2:4:2,3:3:3,3:4:3,3:5:3,4:4:4,4:5:4,4:6:4,5:5:5,5:6:5,5:7:5。
(二)考查学科教师和行管职员
1.成绩分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工作情况量化打分,并结合工作量确定。打分区间为275分——245分之间,根据得分排名分为四档。第一档记275分,第二档记260,第三档记245分,第四档记230分。同类人员按人数1:2:2:1比例分四档进行计算。
2.兼职教学行管人员成绩计算办法,打分结束后,教学得分=教学成绩得分*教学工作量/个人工作量,行管得分=行管工作得分*行管工作量/个人工作量。兼职教学行管人员得分=教学得分+行管得分。
3.兼职教学行管人员教学工作量超过1的自愿参加行管工作打分。教学工作量不超过1的,参加行管工作打分,工作量核定补齐1。
(三)工作量的认定:语文、数学、英语及超过1个标准工作量的按照1计算,其余按照实际计算。
(四)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分乘以1.03(仅限于升学学期)。
(五)本项考核300分封顶。
说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涉及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技能等科目。
1.体育考试40分及以上合计达到8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300分;40分及以上合计达到7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80分;考试成绩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则该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按考查科目进行考核。
2.信息技术考试9分合计达到9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300分;考试9分为80%-8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80分;考试9分为70%-7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60分;考试9分为60%-6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40分;考试9分达不到60%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20分。
3.实验技能考试得分为8分及以上合计达到9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300分;考试得分为8分及以上为80%-8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80分;考试得分为8分及以上为70%-7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60分;考试得分为8分及以上为60%-6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40分;考试得分为8分及以上达不到60%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20分。此项得分折合百分比计入物理、化学、生物任课教师的成绩。
4.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各级部负责,每学期末进行统计核算,纳入考核。
5.成绩得分最后按照绩效方案分配所占比例进行折合。教师绩效=教师得分*全体教师绩效和/全体教师得分。
第二部分 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分配五部分,每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每部分独立核算。教学成绩按照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其余计算到月,将每月情况汇总即为该项得分。教师应得绩效工资为五部分之和。
校级班子(超过1个标准工作量除外)、非教学人员根据以上规定,单独核算绩效工资。
第三部分 说明
一、本考核细则每学期评价一次。本细则未列入的工作由评价小组仿照相关细则量化评价;虽有列述但没有记录或不要求的工作不予评价。
二、公假人员(按教育局规定如婚假、产假)及经教育局审批符合规定的病假人员、交流、借调、支教人员,享受原绩效工资(病假人员考勤绩效按该制度执行)。
三、校长(正职书记),经教育局考核合格以上,享受原绩效工资。
四、不履行请假手续,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考核,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事假连续20天以上,请假期间只参与师德考核,不参与其他考核。
五、因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无岗人员,不参与量化考核,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六、本考核方案由学校办公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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