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聊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72号)。
三、办理地点
高唐县时风中学
四、办理条件
具有高唐县时风中学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即每生每学期312.5元)。
上述资助政策详情,学生或家长均可咨询就读学校,向孩子的班主任老师询问,也可以向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635—2136028);或者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高唐县时风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每年9月1日开学后,向全体学生发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学生或监护人确定需要申请的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年级评审小组和校级评审小组进行三级认定;
三、学校将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生活补助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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