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号)要求,经学校发动,市县遴选推荐,省级审核,我校1名学生获山东省“美德少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31日。
李金昕 男 八年级
高唐县时风中学在聊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中荣获佳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长效化,9月17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主办的聊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在聊城市第三中学举行。
县时风中学学生郎思涵获得初中组素养竞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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