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用水必须缴费要求,利用水费收入保障灌溉排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2023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3〕16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引黄干渠及徒骇河、马颊河引河工程,实施完成引黄、引河供水任务,保障了粮食生产用水需求。为体现水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保证灌排事业发展,同时不断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引黄灌区和引河灌区实行计量收费。为确保2023年度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
为了保障高唐县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农田水利工程体系灌溉、排涝作用,促进高唐县农业灌溉水源的合理分配及有序使用。
三、起草依据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2023年度引黄引河灌区骨干工程(市级)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30号)、高唐县发改局《关于明确高唐县农业用水终端价格的通知》(高发改字〔2023〕13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3部分及2项附件。
计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计收任务,包括引黄灌区和引河灌区计量时间、计费水量、水费总额和水费依据政策文件;二是计收时间,水费完成和上缴市县级费用的时间;三是计收要求,严格按政策执行计收工作,严肃计收工作纪律。附件部分为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计收表。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唐县水利局
具体联系人:武恒
咨询电话:0635-39517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